编者按: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SHZB2018-0120,于2018年07月19日 09:00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开标,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SHZB2018-0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7549536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
地址:靖宇县
联系方式:马先生:18643971131 毕先生:18643971316
安先生:18643979394 张先生:15943964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经理:175495363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7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过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监理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专业监理经验;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资料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HZB2018-012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已由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靖宇县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2.2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靖宇县龙泉镇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第二标段:靖宇县花园口镇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监理
2.3 招标规模:第一标段:为靖宇县龙泉镇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为靖宇县花园口镇光伏扶贫村级地面电站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2.4 建设地点为:靖宇县。
2.5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过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的监理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年以上专业监理经验;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岗位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总监理工程师证(含职称证);
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项目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4.3 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龙泉镇人民政府、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靖宇县那尔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靖宇县
联系人:马先生、毕先生、安先生、张先生
电话:18643971131、18643971316、18643979394、15943964088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5栋1007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联系人:吴经理
电 话:17549536303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