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庄墓镇薛桥村王户中心村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FCHN0001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庄墓镇薛桥村王户中心村亮化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变更
项目编号: 2018FCHN0001
各投标人:
一、变更
1、磋商文件供货及安装期限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变更为“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2、本项目原磋商时间变更为“2018年 1月 30 日14 : 30”。
3、本项目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年 1月 30日14 : 30”。
二、答疑
1、要求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 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按招标节点安排:履约时间在2月份,春节在2月份。所以履约时间能否改在3月份?
答:见变更。
2、控制价过低。
答:按磋商文件执行。
3、更换的40节锂电池:灯头的灯珠是几串几并?多少v的?功率多少的?灯杆几米?光伏版功率多大,电压多少的?每天亮灯几个小时,几个阴雨天,电池安装在哪里?
答:单颗大功率芯片(≥1W),驱动电流350mA、LED路灯功率25W,灯杆6米,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约80W,输出电压约17V,每天照明6小时以上(阴雨天气连续5天保证照明),电池安装在灯杆底部。
磋商文件中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35 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3日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