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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1年125MW分布式光伏保障性竞配公示
日期:2021-09-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再次公布关于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这是继9月7日公布6.07GW风、光项目名单之后的又一次公示。此次公布的新名单相较于之前的多了20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共12.5306万千瓦。

以下是原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
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138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持续推进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1〕951号)要求,我们组织电网、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对各市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了初审,经专家评审打分和公示,确定纳入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集中式项目55个共607万千瓦(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51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20个共12.5306万千瓦,现将纳入陕西省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1、2)。

一、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核准(备案)及有关手续办理,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按月及时报送项目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并网到投产等信息。

二、电网企业要做好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年度保障性并网项目“能并尽并”。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要求,严格项目用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在建设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四、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光伏发电项目在2022年底前、风电项目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附件: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项目信息汇总表;2021年陕西省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原标题:陕西2021年125MW分布式光伏保障性竞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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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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