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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 山东将建成100个光伏乡镇1000个光伏乡村
日期:2021-09-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d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促进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多元利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畜牧兽医局、乡村振兴局八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作为“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能源工作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打造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山东模式。

实施“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山东“基础良好”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重心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山东是农业大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必须加快推进乡村能源转型变革,全面提升乡村用能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近年来,山东积极推进绿色、生态、美丽山东建设,农村绿色能源发展具有良好基础,主要体现在:农村电气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2.71千伏安,人均年用电量427千瓦时,达到城镇平均水平的80%以上,电冰箱、洗衣机、空调保有量显著提高,电磁炉、电饭锅已经成为常见炊事工具,摩托车、农用车逐步被电动车取代;用能清洁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炊事用能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沼气占48.2%,电能占29.1%,煤炭占8.2%,柴薪等其他占14.5%。农村清洁取暖户510万户,占农户总数的40%,其中,天然气取暖265万户,电力取暖155万户,生物质、太阳能等其他取暖90万户;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实现快速增长,全省户用分布式光伏58.5万户,装机容量1041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183万千瓦,年利用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等1800多万吨。沼气发电装机规模9.5万千瓦,其中,利用畜禽粪污制沼气发电装机规模2.5万千瓦,年利用畜禽粪污557万吨。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受自然条件、传统习惯等因素制约,山东在乡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上仍存在一些短板:首先是是城乡居民清洁用能水平差距较大。农村年人均煤炭消费量192公斤,是城镇居民的4.2倍。管道天然气年人均消费量5.8立方米,是城镇居民的18.5%;其次,农村资源规模化开发程度相对较低。已安装户用光伏仅占农村总户数的5%,距国家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不低于20%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全省农林生物质资源能源化率不足30%。散养户和养殖专业户点多面广,畜禽粪污以低成本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能源化利用水平偏低;同时,乡村清洁能源使用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相对较低。参与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建设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技术实力差,后期运维管理无法保障,缺乏农村清洁能源产品、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影响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打造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山东模式,标杆乡镇一半以上实现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

据了解,“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采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建立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一体化解决用电、取暖、炊事等清洁用能问题,探索乡村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打造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典范,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在目标设定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能互补、提质增效的总要求,“十四五”期间,山东将建成100个左右特色鲜明、多能互补、生态宜居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1000个左右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打造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山东模式。标杆乡镇一半以上村庄应实现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学校用电使用绿电电量占全部用电量比重达到50%以上,具备资源禀赋的标杆乡镇农林废弃物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标杆村居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20%以上,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50%左右;标杆乡村区域内清洁取暖基本实现全覆盖。
这是位于临沂市费县石井镇荒山上的光伏扶贫发电站。

资源倾斜、政策支持,打造绿色能源“新蓝海”

《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打造绿色能源“新蓝海”。要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充分利用学校、卫生室、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园区企业厂房和村民住宅屋顶资源,统筹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在符合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农光、渔光等“光伏+”复合项目开发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结合当地能源资源条件、经济可承受能力、生活习惯等,不断拓展乡村清洁能源应用领域与范围,持续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进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通过推广电能替代技术、特色用能项目、新型用电产品等方式,持续提升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围绕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鼓励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降低综合用电成本。

据悉,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采取县级推荐、市级申报、省级审查的方式,分两批组织申报。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乡村进行审核,择优确定申报名单,组织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向省能源局提报书面申请材料。

《方案》还要求,“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政策支持。各市、县(市、区)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梳理整合相关政策,将项目、资金、要素等资源向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倾斜。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省能源节约资金给予适当支持;电网企业要加大对相关区域的农网改造建设力度,并做好相关项目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的衔接,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用足用好政策性贷款等相关金融政策,破解项目融资难题。 

原标题:“十四五”期间 山东将建成100个光伏乡镇1000个光伏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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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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