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的《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西安市灞桥区、经开区、高新区入选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市发改委将秉持“项目为王”理念,将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作为加速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措施,加强对申请成功的3个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测,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原标题:陕西西安市灞桥区、经开区、高新区入选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