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改结出“5号文”,但相关部门未按“5号文”办事
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初,广东的电改又遭遇了很多困难,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中央争论广东还要不要建电厂。从广东利益来讲,电源紧张当然想建,但当时为了开发西部不让广东建,搞西电东送, 在云南、贵州、广西建了1000万千瓦电源。
第二,当时中央主导进行了电力、航空、铁路、电信四大垄断行业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由国家计委牵头,计委主任曾培炎任组长,副主任张国宝任副组长。由于广东省率先厂网分开了,当时电改小组成员除各部委外,唯独请了广东省。电改原则就是刚才讲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等,但这里面争议很大,落不了地,电改处于一个胶着状态。我觉得张国宝可能非常着急,因此他带着国家计委的同志来广东做调查。当时争论的除了厂网能不能分开以外,就是全国到底是一张网还是几张网。
当时张国宝跟我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中央准备成立南方电网,广东加上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你广东同不同意组建南方电网?第二,你张思平是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代不代表广东省意见?”我当时还算年轻,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我说:“南方电网就看你们怎么组建,如果你们用计划经济的形式,采取无偿划拨,采用行政手段,广东不同意。如果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按照《公司法》来办,我们广东同意。”
这是前提,同意的前提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按照《公司法》来办,按照资产大小来组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当时我也在考虑,广东省是用电大户,而西电东送又是未来的方向,假如我们成立一个由广东省控股的南网,既控制了电源又控制了电网,对我们十分有利,何乐而不为呢?
随后5号文出台,文件中明确写道:“在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原地方电网资产比重较大,其组建工作由控股方负责,按各方现有电网净资产比例成立董事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负责经营管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这是5号文原文,体现了广东省合理合法要求。可惜后来国家有关部门在组建南方电网过程中并没有按照5号文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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