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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电池处置不能盲目市场化
日期:2021-09-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前:不久前,杭州储能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参与联合声明的企业包括吉利、合众、威马、零跑、万向一二三、瑞浦能源、天能、超威、南都电源9家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企业。9家企业呼吁确保废旧动力电池流向规范性回收企业,其中特别强调,在交易拍卖废旧动力蓄电池环节增加限制性条件,规定竞买企业必须为正规企业。为何特意强调竞拍环节?原因在于,当前动力电池回收市场主要的流通方式是产权方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招标拍卖,价高者得。长期以来,因为拍卖环节的不规范和潜规则,滋生了不少问题,导致很多废旧动力电池流向非正规渠道。这份联合声明的发布也提醒行业、企业,要重视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置问题,不能一拍了之。

竞拍导致乱象丛生

联合声明表示,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产生量逐步增加,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管理,对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保障安全、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共同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渠道作出声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拍卖环节,限制竞买企业资格条件,竞买企业必须为经工信部公告的规范性综合利用企业,杜绝中间商、小作坊企业参与竞买。同时,向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发起倡议,共同遵守,为废旧动力蓄电池流向规范渠道,为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共同努力。

杜绝中间商、小作坊参与竞买是这份联合声明的重点。事实上,过去在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拍卖过程中,这些中间商、小作坊是竞买的主要得主。因为他们往往能通过一些暗箱操作获得相对较高的出让价格,这也就使得他们敢于在竞拍中给出高价,甚至给出高于这些废旧动力电池实际价值的价格,让那些具有资质的综合利用企业“望而却步”。“这些中间商、小作坊给出的价格,往往高于我们的承受范围。如果按照他们的价格回收动力电池,我们肯定是亏本的。”一位不愿具名的电池回收企业负责人透露,正是这种价高者得的竞拍机制,让他们这些正规企业很难收到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原因所在。“我们现在回收的废旧蓄电池,多以消费类电子电池为主。”该负责人无奈地说。

当前的拍卖机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再利用,甚至成为一些非法回收再利用的动力电池“洗白”的途径,扰乱了正常的行业发展秩序。而且,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可以让废旧动力电池持有者获得更高的价值,这本身就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过去几年,大部分报废动力电池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处理的。“一般企业在处理报废新能源汽车时,会以招标拍卖的方式,召集一些回收企业参与拍卖,谁出的价高,谁就能拿到这批车。”上述动力电池回收企业负责人介绍,一开始,还会限定在几家具有动力电池回收资质的企业间进行招标拍卖,但慢慢的,随着更多的人(企业)参与竞标,一些拍卖会便不再对参与竞拍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从而导致乱象丛生。

拍卖不合法也不合规

“废旧动力电池拍卖价高者得,这几乎是这一行业的通用做法了,但很少有正规的机动车拆解企业参与这样的竞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高延莉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废旧动力蓄电池要交给有资质的梯次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但拍卖的时候往往缺乏对参与竞拍企业资质的审核,这是不合法的。且也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造成非常严重的安全问题。“机动车报废拆解企业回收车辆时需要按照要求在监管平台中输入发动机号/电池编码,但现实中,我们的企业在拿到新能源汽车时,是没有电池的,在进入拆解厂之前就已经被拆卸走了,导致我们不能按照正常的流程对车辆进行注销,会产生系列问题。”高延莉说。“废旧动力电池不能用拍卖的方式处理,必须堵住这个口子。”高延莉强调,“目前的这种拍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管理的混乱。危废物品不允许拍卖,必须制止。”

陕西省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执行董事郝晓刚也认为:“废旧动力电池拍卖并不合法,危废品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才可以处置,这是有环保方面的要求的。”他指出,拍卖的方式,对价高者得的主体缺乏约束,没有法律支撑。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也强调,废旧动力蓄电池拍卖并不合法。如果动力电池已核定为“废旧电池”或是“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下来的电池”,不应该以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指出,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乾泰董事长张树全认为,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很难保证动力电池被合理处置。电池被拍卖以后,究竟是怎么处理的?没办法对其用途、处理流向等进行有效的管控,这是环境问题的重大隐患源。在张树全看来,这种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必须纠正,否则中国新能源汽车走不远。他认为,动力电池回收既有社会责任的特殊要求,也有商业化运行的要素,要两者兼顾。据了解,作为一家集新能源汽车报废、拆解、电池梯次利用于一身的企业,乾泰当前成本最大的部分就是废旧动力电池的收购,这是价高者得的拍卖模式导致的。

张树全还认为,产权单位用拍卖的方式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责任制延伸制度相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要求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确保废旧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而拍卖的市场化操作,扭曲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的发展。“很多人为了囤积电池而囤积车,导致一些新能源汽车‘火烧连营’。”张树全表示,报废动力电池如果散落到自然环境中,没有有效管控,会形成一个持续的污染过程,后果不堪设想,一定要在大规模报废动力电池来临前肃清管理体系和回收流程。

值得关注的是,竞拍方式还容易滋生新的问题。郝晓刚表示,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可能会形成新的垄断。“一些资本可能会趁机进入该市场,囤积居奇之下形成新的垄断,报废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可能会进入监管盲区,不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郝晓刚如是说。尤其是涉及到环保问题,一旦造成环境污染将形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就像垃圾处理一样,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也带有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郝晓刚强调,虽然废旧动力电池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但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不能完全市场化操作。

废旧动力电池处置不能盲目市场化

商业利益是驱动各方主体不断涌入报废动力电池市场的根本原因。数据显示,废旧动力电池因为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总体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多和部分车辆开始进入报废周期,报废动力电池的总量也在不断增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超20万吨,市场规模达100亿元,2021年有望达到143亿元左右。到2025年,我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规模将达到120GWh,回收市场规模或将超过400亿元。至2030年,三元与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将形成千亿市场。巨大的商业价值吸引各方主体不断涌入该市场,甚至一些中间商、小作坊也因暗箱操作下的利润空间参与其中,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回收价格,进而导致乱象丛生。

在业内人士看来,报废动力电池作为危险固体废物,关乎安全和环保,不能完全市场化操作。“一般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组模块通常重达500~700公斤左右,由于电池单元具有数量多和密集性特点,在动力电池包的拆解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是按专业作业标准要求拆解,容易发生起火或者爆炸。故而动力电池回收时,必须以专业设备在专业场所进行拆卸拆解。”张莹表示,电池的处理不当,会形成二次污染。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例,电解液是有毒性和腐蚀性的,一旦出现泄露,不但严重污染到自然环境,也对相关操作人员产生极大的危害。目前,动力电池中的主流产品三元锂电池危害最大,其材料中含有锰、钴、镍等重金属,如果技术不达标,处理不规范,会对水源和土壤造成不可逆的污染,负极材料中的碳和石墨粉尘对人体健康同样有影响。多年来,传统燃油车载铅酸蓄电池就一直存在非法回收的乱象,原因就在于疏于管理,监管缺失下的市场化运作,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如今,报废动力电池因为具有更大的商业利益引来更多资本的关注,更应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张树全告诉记者,锂电池含有两种危废物质,即电解液中的六氟磷酸锂和含镍的正极材料。他认为,废旧动力电池在集中处理环节应比照危废物品来处理。环保部门对动力电池要比照危废物品的处理方式,要求从业企业具有危废品回收及储运处理的资质。郝晓刚也表示,可以把废旧动力电池纳入环保部门的智能交易平台中,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市场交易、处置,确保流向和操作正规,而不能像现在这样采用拍卖的方式。张树全建议,相比于拍卖,在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理过程中,或许特许经营是更好的选择。他认为,一个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应当通过统一途径去报废,废旧动力电池也要通过统一途径回收。“这是特殊产业,特许经营、区域管理的方式是必须的。”张树全说。

规范管理、严格执法是前提

张莹强调,如果无法实现溯源管理和产业链合理化交易,电池包拆解后会被分散处理,比如加工成低速电动车所用的电池、充电宝等。由于渠道和生产加工企业不正规,这些加工品会被销售到偏远和小城市中,等到这些加工品二次退役后其合理性回收难度将会更大。

张莹认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正规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新能源汽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或是车主自愿进行报废处理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且不得私自拆卸动力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给非资质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延莉介绍,目前具有资质的动力电池报废回收、梯次利用企业不多,很多汽车拆解厂甚至对这些具有资质的企业缺乏认知、判断,因此衔接不到位,直接导致动力电池流入黑市。“要从源头肃清废旧电池回收再利用的管理机制,明确资质企业合法合规操作,杜绝非法回收。”高延莉说。

郝晓刚认为,目前,废旧动力电池作为一种危废品,是不允许跨省转移的,这为就地处置设置了障碍。要想更好的做好废旧动力电池的报废回收甚至梯次利用,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管理办法,规范行业发展,既包括回收企业资质、流程管理,还应该涵盖监管等各个方面。

“按照现在的管理机制,环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工信部、商务部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废旧动力电池在不同环节归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但其流动过程中却缺乏监管的有效衔接,具体到地方上(实际操作中)没人管。这种监管形式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郝晓刚建议,在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方面,一定要做好合理规划布局,不能完全盲目的市场化操作。“一个省(地区)最少设两家具有资质的企业,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的同时,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再利用。”郝晓刚说。

日前,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对梯次利用企业、产品和回收利用等方面都提了明确要求,将规范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管理也有望逐渐步入正轨。不过,从此前拍卖操作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有法可依只是第一步。执法必严、加强监管才是行业面临的又一大考验。 

原标题:废旧动力电池处置不能盲目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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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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