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实施
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光伏扶贫工作。2014年下半年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出台相关方案及规划。预计2015年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将确定,第一批扶贫工作将会重点展开。
12月26日,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举办“光伏扶贫政策研讨会”,业内专家从三个方面为大家解读光伏扶贫的特点:“造血扶贫”—— 光伏扶贫能够给贫困户带来长期的、稳定的收益,能够实现精准扶贫 。“产业扶贫”—— 光伏扶贫是科技扶贫、行业扶贫,在提高贫困户收入的同时促进了光伏产业的发展 。“绿色扶贫”—— 光伏扶贫以太阳能发电的方式实现扶贫,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地方政府通过“光伏扶贫”,帮助贫困户开发屋顶光伏。“光伏扶贫”不仅可满足贫困家庭自用,还可通过向电网售电获得收益,增加贫困家庭的直接收入。同时,农村地区占我国的大多数,开发农村贫困地区的分布式光伏产业,是对光伏电站和城市分布式光伏的是有力补充。“光伏扶贫”开辟了一条新的扶贫渠道,也打破了国内长久以来“输血式”的扶贫模式,由单一的资金扶贫转向“造血式”的扶贫模式,对国家扶贫渠道的探索具有开拓意义。
解决西部地区光伏电站的“弃光”问题
受国家光伏扶持政策和光伏标杆电价调整的影响,大批光伏项目开始上马,光伏项目的集中并网导致原本就建设滞后的电网无法满足光伏电站的需要,造成西部地区部分省份出现严重的“弃光”问题,其中甘肃省的“弃光”限电问题最为突出。
甘肃省2012年底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仅为48万千瓦,但2013年新增装机384万,增长率达800%,部分项目为获得较高电价,临时搭建其他电站送出线路并网送电,其送出线路尚未建设或未建好,因此造成2014年甘肃省“弃光”限电严重。知情人士表示,甘肃光伏项目主要集中在河西地区,目前河西地区至西北主网输电通道最大输送能力约520 万千瓦,以目前消纳和送出能力分析,河西电网已无法满足电量外送需要。大量项目上马,消纳能力却有限,弃光现象随之而来。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指出,弃光现象反映出电网建设和电力体制改革与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如何融入现行能源体系,尤其需要考虑和电网的融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