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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日期:2021-09-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今年上半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6.2%,煤炭消费同比增长10.7%,天然气消费同比增长21.2%。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国能源供需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再加上迎峰度夏期间,极端天气灾害频发以及疫情的反复,能源安全保供形势严峻,也对正在加速构建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应急调节、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家能源局有关发言人指出,新型储能具有可以突破传统电力供需时空限制、精准控制和快速响应的特点,是应对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关键技术之一,且具有选址布局灵活等多方面优势,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

因此,《意见》要求,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并从强化规划引导、推动技术进步、完善政策机制、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明确了14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点。

首先,发展新型储能将坚持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国家和各地统筹研究编制新型储能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行业管理方面也将进一步规范。

电源侧将大力推进储能项目建设,布局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和多能互补、跨区输送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安全稳定水平、供电保障能力;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和新商业模式。

此外,为了营造新型储能发展的健康环境,《意见》明确了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并将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和“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

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市场观点认为,峰谷电价价差的拉大,有助于推动储能市场的发展。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发布通知,鼓励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以增加并网规模。

各种“利好”政策的推出,着力解决制约储能发展的诸多关键“痛点”,助力新型储能覆盖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在电力系统中既鼓励独立参与市场,又注重发挥聚合效应,从而成为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必不可少的一环。随着储能技术的进步、储能产业竞争力的增强,新型储能必然成为我国现代能源体系中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利器。 

原标题: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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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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