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日期:2021-09-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年来,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产销两旺,作为重要配套的动力电池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底,在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92万辆,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3年超过100万辆的情况下,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已经来到80GWh,市场规模突破650亿元。
在此背景下,行业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的持续利好,市场资本投资进一步青睐,以及新基建战略价值的不断凸显,将带动我国动力电池产业飞速成长。未来,动力电池生产、出货和使用量将急速猛增,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在发展走向成熟的同时,管理需求也与日俱增。

众所周知,一段时间以来,由电池原因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屡屡发生,已经对我们提出了迫切管理需求。与此同时,废旧电池的不断累积,回收处理需要的急剧释放,也进一步要求我们加大对于动力电池有效管理。基于此,8月27日我国有关部门也是出台了相应政策予以指引。

8月27日,我国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质量,为我国动力蓄电池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定义,所谓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就是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办法》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

而要进行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相关企业需要满足几大要求。其一是协商合作要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等企业需要进行相互协调合作;其二是质量保障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等需要通过质量认证,担得起相应责任;其三是溯源管理要求,需要建立溯源管理体系,保障能够溯源。

除了企业有要求,产品也有要求。根据《办法》规定,梯次产品在设计上要综合考虑绝缘、阻热等各种因素,保障可靠性,且需要易于维护、拆卸和回收;同时在试验和性能上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且产品要有商品条码标识,表明相关信息,保留电池编码;此外在包装运输、产品认证等方面也有要求。

当然,《办法》除了规定了梯次利用企业和产品,对于回收利用也有详细管理。《办法》规定,梯次利用企业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报废梯次产品回收服务网点,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本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同时,梯次利用企业应规范回收本企业梯次产品生产、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报废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梯次产品,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并移交再生利用企业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如梯次利用企业、梯次产品所有人等擅自拆卸、拆解报废梯次产品,或将其移交其他第三方,或随意丢弃、处置,导致事故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总而言之,通过对于企业、产品和回收利用体系的全方面规定,《办法》有望为我国动力蓄电池健康、有序、稳定、持久发展提供支撑。

原标题: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