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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新能源+储能”双轮驱动 新型储能政策加持发展未来可期
日期:2021-09-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随着“30·60”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深化,各类清洁能源行业也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机遇。近期,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多次发文表示大力支持包括电化学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发展。

在行业的高景气下,林洋能源作为一家以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上市企业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管理系统终端产品、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智能、储能、新能源三个板块业。与此同时,公司光伏电站运营效益凸显,加快新能源基地及平价光伏项目储备,重点突破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林洋能源今年也是大动作不断,备受业内关注。2021年开年以来,林洋能源先后与国家电投、三峡资本、国网南通、华为、上海舜华等行业领先企业以及启东市、五河县、冠县、滨州等市县达成合作协议。

新能源+储能板块双轮驱动

储能合作“朋友圈”再扩大

今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结合产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在电力新能源领域的资源、经验优势,将储能作为林洋能源未来重要的新业务,列入公司三大板块业务中。

林洋能源董事长陆永华表示,未来林洋能源将以“智能、储能、新能源”三大业务为发力点,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巨大机会下,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

近年来,为顺应全球可再生能源转型大趋势,林洋能源在光伏领域不断发力,光伏电站运营效益凸显。公司上半年新能源板块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6.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46%,其中,光伏发电量达到10.16 亿kWh,同比上升5.5%。截至2021年6月底,运维电站体量超过2.5GW,管理电站资产价值超百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持电站1.6GW,上半年发电量同比上升5.5%。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其光伏发电营收达到30.49亿元,较2016年大涨132% ,光伏营收在总营收占比攀升至52.58%。2021年上半年,光伏营收占总营收比重增至61.06%。

此外,林洋能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拓光伏市场。据统计,截至2021年上半年林洋能源自主开发、投资并持有的各类光伏电站容量超过1.6GW,发电量达10.16亿kWh,同比上升5.5%。目前公司在建光伏电站项目约600MW,截止目前公司在中东部地区积极储备平价上网的各类光伏电站资源,在手储备项目超过6GW,其中已备案项目超过2GW。光伏项目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河北等中东部地区和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

以光伏等新能源发电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新能源若想成为主力能源则需储能系统助力。2021年开年以来,包括国家能源局在内,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约18个省份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新能源发电配置装机容量5%-20%及充电时间1-2小时的储能系统。公司负责人坦言道,“新能源+储能”正在从鼓励建设到强制配套,集中式共享储能模式将成为未来重要发展趋势。

而在储能领域上的布局,林洋能源可谓是“蓄谋已久”。

公司早在 2015年就已设立储能事业部,建设了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对各类储能项目有着深入的理解技术积累,陆续建设了江苏启东林洋总部工业园微电网项目、上海汽车城博物馆微电网项目、上海军工路光充储项目、亿纬锂能惠州及湖北荆门厂区用户侧储能项目、安徽田集电厂光储项目等多个储能及微电网示范项目,在储能的多个应用领域拥有稳定的技术积累及安全可靠的项目经验。今年以来,林洋能源在储能上的布局愈发积极,并不断扩充自己的新能源合作圈,据统计,开年以来林洋能源在储能业务领域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加速储备储能项目资源超过1200MWh。

进入2021年以来,林洋能源又在储能业务领域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研发创新的大规模锂离子储能相关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共同打造基于磷酸铁锂储能专用电池的储能系统解决方案。

控股子公司江苏林洋亿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国网南通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将打造如东100MW/200MWh海上风电配套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同时,林洋能源与政府合作密切。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省蚌埠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通过“风光储+”模式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投资建设1.5GW光伏发电项目、0.5GW风力发电项目、400MW/800MWh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

此外,公司与合作伙伴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湖北荆门发改委签订“荆门市百万千瓦级水风光一体化重大基地项目”开发协议,光伏+风电+抽蓄+电化学储能总建设规模不少于3GW,其中包含不少于2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继去年公司与亿纬在储能系统集成上的合作之后,林洋能源又与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这有望加速公司在储能领域的业务拓展,在储能市场的新一轮增长中抢占先机。

“未来,公司新能源、储能二大板块业务将重点打造,将充分依托已储备6GW光伏项目开发量、1.2GW‘光伏+储能’配套项目开发量,打造‘新能源+储能’领域新亮点,以增加林洋新能源+储能领域全球核心竞争力。陆永华表示。

重点突破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

屋顶光伏电站已进入CCER项目审定


在自主开发、投资的同时,林洋能源内部人士在回应投资者问题时透露,公司正以“开发+EPC+运维”模式与中广核、华能、申能、中电建、中能建、国家电投等央国企在国内外全面合作。当前林洋能源光伏运维团队拥有专业运维人员超过300人,已为超过150多个光伏、风电电站提供全方位运维服务,总承运规模超过2.5GW,接管电站资产超百亿元。

今年,林洋能源乘“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东风,在中东部地区就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正在与二十多个县(市、区)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开发洽谈和资源调研规划等,推广包括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在内的“林洋零碳方案”,其中分布式光伏项目平均每个县(市、区)潜在开发规模在300MW 左右,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开发资源超过5GW。

随着“30•60”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不断深化,碳资产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据林洋能源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司碳资产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旗下屋顶光伏电站等,目前已进入 CCER(自愿核证减排量)项目审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持新能源电站每年至少可开发 CCER 160 万吨。公司依托自身优势,全方位多角度拓展碳市场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碳资产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及减排量开发备案服务、低碳管理咨询、企业碳排放管理等,碳资产交易服务,包括减排量交易服务,企业碳资产管理等,充分发掘碳减排市场潜力,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据了解,早在2014年林洋能源便布局分布式光伏投资,具备丰富的分布式电站运行经验。此外,林洋能源还成立了林洋新能源研究院,致力于新能源系统集成技术创新,形成了一套独有的双面组件光伏系统设计理念和体系,可以针对不同电站项目类型,提供定制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发挥出双面组件的发电能力,提高用户投资收益率。

国家政策加持新型储能发展

未来林洋能源迎来巨大市场机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包括电化学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发展。作为深耕于新能源与储能领域的林洋能源无疑站在了“风口”。

当问及现在国家在鼓励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方面有没有鼓励政策时,科技司表示,“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包括电化学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强对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政策机制的部署,提出新型储能项目一律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备案制管理,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新型储能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不断建立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配套储能的新能源项目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等一系列举措。”

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研究编制新型储能规划中进一步明确 “十四五”及中长期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开展新型储能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意见中还指出,未来还需健全“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对于配套建设或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动态评估其系统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 (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在如此利好政策推动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迎来历史性机遇。作为在“新能源+储能”领域发力的林洋能源也将充分发挥差异化优势,公司发展将迎来更大空间。

此外,记者注意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拉大峰谷电价,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发改委负责人对此回应道,由于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在集中用电的高峰时段,电力供求紧张,为保障电力供应,在输配环节需要加强电网建设、保障输配电能力,在发电环节需要调动高成本发电机组顶峰发电,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反之,在用电较少的低谷时段,电力供求宽松,供电成本低的机组发电即可保障供应,供电成本相对较低。

林洋能源负责人表示,希望结合一些较大的能源基地,以打造集中共享式储能商业模式。与此同时,公司能依托储备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及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上近5300多家高能耗工商业用户、三峡平台、20多个整县5GW分布式可开发量,打造“分布式+用户侧储能”新商业模式。(CIS) 

原标题:林洋能源:“新能源+储能”双轮驱动 新型储能政策加持发展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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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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