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西北能监局下发了《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这两项细则的修订稿与此前版本的最大不同是将光伏发电站纳入了考核范畴。有光伏行业企业高管对此宣称,“这对光伏电站而言简直就是抢钱!”
“抢钱”一说可能并不为过,据上述光伏人士的测算,一个10MW的光伏电站每年将因此增加至少120万元的运营成本。以一个10MW光伏电站月均发电量110万千瓦时及现行的光伏电价计算,这相当于该光伏电站一个多月的售电收入。
这些所谓的“抢钱”理由分别来源于上述两项细则给出的相关强制性规定,一是《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光功率预测准确率应该在90%以上,但光伏电站现在普遍做不到这么高,而不能对功率进行准确预测就将面临罚款。这是因为如果不能对光伏电站输出功率进行准确预知,电网就无法更好地对光伏电站的电力进行管理和调度,因此此前国家电网已经要求各电站安装光功率预测系统,但事实上很多光伏电站现在仍未安装,即便已有安装,因功率预测的难度极大,一般的预测系统也难以达到很高的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