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能源公布,于2021年8月30日交易时段后,于2021年8月30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长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卖方即金山能源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香港光电太阳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卖方须按照该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出售而买方须收购该组合中之所有太阳能光伏系统(免除任何产权负担,并连同在完成时或之后所附或应计之所有权利及利益)。
初步收购价为6,487,020港元,即买卖该组合内现有项目之总代价,将按每瓦18.0港元乘以360.39千瓦(即相关现有项目之完工证明书所示该组合内现有项目之合计千瓦光伏容量)计算,并须于初步完成日期以现金支付予卖方。
预期集团将因出售现有项目确认约未经审核收益约1,100,000港元(经扣除出售事项相关费用及开支)。
董事认为,尽管集团拟于香港开发及投资太阳能项目且已于2021年6月收购卖方,但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于短期内变现其部分投资并确认收益的机会;集团可就买方的独立太阳能光伏系统产生运维收入,并将为集团提供稳定的经营收入;及所得款项用途将用于投资香港其他太阳能项目。
原标题:金山能源出售太阳能光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