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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1-22年风、光项目启动:申报17.1GW、优选11.2GW
日期:2021-08-3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miaowany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对山西省的2021年的光伏、风电工作做了规划。

结合山西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经电网公司测算,2021年、2022年山西省需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并网规模1120万千瓦。文件明确晋北三市暂不考虑风电竞配项目,其余地市风光发电项目规模按2:8比例申报。据此估算,山西2021年风电224万千瓦,光伏896万千瓦。

同时,考虑到资源禀赋、消纳条件、在建存量项目规模及项目落地率,各市申报控制规模如下。其中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四市,建议项目在安全前提下配置10%及以上的储能设施。


此外,山西省要求推进存量项目建设。要求各市推进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风电、光伏平价项目及光伏竞价项目的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各类存量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并网,纳入全省保障性并网规模,确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并按照《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继续完善项目储备库。

文件强调了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户用光伏项目配备储能。

申报风电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2年6月底前并网。申报材料于9月10日下午18:00前送至山西省投资咨询和发展规划院。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单体项目申报规模,对于利用电厂现有土地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均不受规模限制;对于新建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10万千瓦;对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为了鼓励光伏建设,山西省进行了市级奖励和企业奖励。其中,朔州市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全部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给予奖励20万千瓦装机总规模,由朔州市能源局自主择优另行确定上报。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能源、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山西神头发电有限公司,在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中有项目按承诺投产时间全容量并网,并积极带动了山西省光伏相关产业发展,分别给予奖励10万千瓦装机规模,由企业直接上报。

并优先支持利用电厂现有土地及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建设项目、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

对已完成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集团公司,优先安排;

优先支持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助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鼓励光伏+农业、林业、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融合发展;

鼓励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区域开展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类项目。

最后,山西省能源局要求,严禁“先建先得”,已完成核准(备案)尚未建成且工程投资未完成50%的项目或已纳入建设方案但并网完成率低于80%的项目单位,不得参与本年度同一市域范围新建项目申报。

原标题:山西21-22年风、光项目启动:申报17.1GW、优选11.2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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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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