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M光伏电站至少增加120万的成本”
在“辅助服务管理细则”中,辅助服务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并网发电厂提供的服务,包括:调频、调峰、自动发电控制(AGC)、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备用、黑启动等。
“辅助服务管理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全部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费用;《西北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上述费用减去辅助服务补偿所需总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各省(区)内发电企业按照电量的比例进行分摊。
对此,上述
光伏高管仍持有异议。他说,对于光伏电站来讲,几乎没有可以提供的辅助服务项目。“也就是说,即使光伏电站运行都满足了细则要求没有被考核,但是也还要扣除分摊的辅助服务的费用。”
此外,该费用实行省内分摊,而青海省在西北电网中起着大电源的角色,辅助服务的内容非常多,“像拉西瓦等大水电站为西北电网全网提供辅助服务,却只在青海省内进行分摊,进一步加大了省内新能源电站的分摊费用。”该人士指出。
如果这份被称为“抢钱文件”的规定执行了的话,根据这位高管的测算,一个10M的光伏电站每年将增加至少120万元的成本。
至于西北能监局为何要出具这样的文件,另一位业内人士毫不讳言,“其实就是摊销火电为新能源调峰的配套成本,这对新能源电站的运行和发展极其不利。”
根据规定,两个细则(修订稿)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模拟运行。“但据青海省电网调度中心的说法,2015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行。”上述光伏高管表示,文件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就直接颁发了。这是光伏业界忿忿不平的又一个原因。
记者致电西北能监局,其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文件执行的时间。她告诉记者,今年9月-10月能监局已在各分省召集发电企业针对修订稿进行讨论,“修订稿是不断调整和完善的结果”。
该工作人员表示,西北地区光伏并网容量越来越大,也存在间歇性、不稳定等特点,因此将纳入统一考核标准。此外,她坦言,“在新能源的调峰、调频上面,火电企业意见很大,感觉付出的劳动并未得到回报。”这也从侧面解释了这份修订稿出台的部分原因。
据悉,目前两个细则(修订稿)尚未得到能源局的批复,还在走程序。上述西北能监局的工作人员另表示,能监局的沟通渠道很畅通,欢迎企业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中国能源战略转型的大环境下,支持新能源发展是大势所趋。近期诸多利好文件的出台更是为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而西北能监局近期下发的“两个细则(修订稿)”如同不和谐的音调嘈杂刺耳,各种扣分环节和分摊费用令光伏电站的成本大幅提升,2015年的光伏企业是否将面临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