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新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4 小时以上;配建比例2022 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支持鼓励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原标题:内蒙古:新建新能源项目配储能不低于15%
日期:2021-08-27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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