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嘉兴、景德镇经验对衢州市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启示
(一)以决策咨询服务规范
光伏应用行为。
一方面要本着积极的态度,大力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号召推广光伏应用。在土地等条件允许情况下扩大光伏应用规模,电网承受负荷方面,可通过智慧电网建设更大程度消纳
光伏发电。另一方面要理性对待光伏应用,以决策咨询服务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循序渐进、与本区域负荷同步、合理就近布局,给今后发展留有空间。
(二)完善政策引导光伏应用发展方向
1、明确光伏应用发展方向。
重点鼓励和引导"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应用发展方向如下:
一是重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的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项目),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原则上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屋顶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光伏照明。鼓励在市县、镇、产业园区、景区新建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的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各地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积极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并对现有设施逐步进行改造。
三是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鱼塘、湖泊、水库、荒山、护坡、废弃矿山等开发利用困难的空间,有序投资建设光伏地面电站。支持利用农业大棚、种养基地、鱼塘水库等发展高效农业、现代渔业、休闲观光与太阳能光伏发电融合互补的"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
2、完善光伏产业政策。
从投资回报看,国家和省出台的发电量补贴政策已使光伏发电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市、县层面建议以解决光伏发电空间容量为突破口,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如深入开展光伏屋顶资源摸排,围绕大型企业集团、高能耗企业和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结合建筑业主的用电特点和屋顶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计划,予以有序推进。对采购本市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出台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充政策。
(三)以光伏应用推动产业发展。
借势光伏应用的推广,促进我市光伏制造业的快速发展。谨慎选择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商,一方面带动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优先选择国内外知名光伏企业投资商,附带光伏制造业项目,优先支持和引进。通过此方式,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从而带动衢州市光伏产业链条逐步丰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四)加快电网智慧化改造以适应光伏应用发展
衢州市本级电网总体符合坚强供电能力要求,特别是夏金变投入运行后,减轻了信安变的压力。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光伏电站和地方电厂的发展,电网布局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改变变电所布点不足问题。如中硅电子新建的光伏电站必须到几公里之外的220千伏衢州变并网,附近的110变电所接入困难;航埠变110、35千伏的构架已基本用完,目前属重载运行,一旦发热严重造成解列将造成一批企业停产;大洲变容量小,且必须有较多容量留给小水电上网用,开山公司等一批经济主体发展受限,必须由5公里之外的芦林变架专线到开山大洲工业园;衢州变一台主变长期为巨化热电厂机组事故备用,不能发挥供电作用。因此以上变电所急需进行改造或扩容。
二是加快衢州市电网智慧化改造。从目前电网容量分析,衢州市光伏发电仅能容纳260MW,与衢州市光伏应用极不适应,因此需要进行电网智慧化改造,从而更大限度的适应光伏应用需要。
(五)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最新出台的各项光伏优惠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大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各类国家光伏示范工程项目和省可再生能源基金项目等,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持政策,在多种不同领域建设一批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如在居民小区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高效利用土地的互补型光伏电站示范项目。通过典型示范项目进行宣传,让全社会同步了解并关注光伏发电,为今后循序渐进、快速推广光伏应用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