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通知见见本文附件
公司债违约首单
因连年亏损而“披星戴帽”的“*ST超日”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的“11超日债”至2014年3月6日将期满2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2014年3月7日,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8980万元,每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应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9.80元。该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8.98%,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
*ST超日说,鉴于公司仅落实付息资金共计400万元,因此将于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债”派发利息4.00元。也就是说,付息比例仅为4.5%。
至此,“11超日债”正式成为国内首例违约的债券。这同时也宣告“中国式”刚性兑付的最为核心的领域——公募债务的“零违约”被正式打破。
针对超日太阳能债务违约等热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说,超日债违约是公司债券市场历史上首个付息债务违约事件,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是否由此引发局部的或系统性的风险。
超日公司2010年上市,主要是从事太阳能
光伏产业。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场流动性都在收紧,一些行业步入下滑通道。在下滑过程当中,一些公司的现金流会受到影响。超日债违约是典型的市场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