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文件:
1)2021 年,安徽省此次共安排6GW保障性规模。其中,光伏4GW,风电2GW,分两次进行配置。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 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光伏项目:2021 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规模为 400 万千瓦,第一次竞争性配置 150 万千瓦,第二次竞争性配置 250 万千瓦。
3)风电项目:2021 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 100 万千瓦,全部 用于第二次竞争性配置。
4)光伏项目: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20 万千瓦。单个一级集团公司第一次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该次竞争性配置规模的 20%,两次累加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20%。
5)关于并网时间
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对于保障性规模,竞争性配置中未要求竞电价、配置储能项为45分,要求1小时、6000次。
对于市场化规模,要求配置储能,且不得采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方式新建储能项目。
详细的评分细则可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