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与全社会的认识程度存在矛盾。目前,我区用能方式主要还是依赖不可再生能源,对开发利用新能源的认识还不很清晰,虽然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但全社会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和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有待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二)大力发展风电与风资源有效利用之间存在矛盾。襄州峪山、黄龙沿线风资源较为丰富,适合建设风电场,但由于该区域山地产权原因,还有一部分属于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司范围,全部开发建设风电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评估,目前建设风电场还不很经济,有待于装机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和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支撑,才能大规模开发利用。
(三)大力发展
光伏发电与用地之间存在矛盾。
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大面积(上千亩或几千亩)成规模、集中连片的荒坡地,由于近年很多类似土地已经调规或正在上报办理调规为耕地或基本农田,致使光电项目选址困难,制约着光电产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土地部门尽快拿出有利于光电项目选址的土地性质方面的规划,同时研究探索光电项目用地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对接,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发展光伏发电用地难的问题。
(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与有效解决电力入网之间存在矛盾。虽然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发电项目入网,采取电价补贴和全额收购制度,但新能源发电项目入网难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要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电力入网手续的跑办力度,缩短审批时限,以便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落地,尽早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