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PGO组织在国内已完成235MW
光伏电站,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盘踞了4座电站,分别包括国电内蒙古电力科左后旗乌兰楚鲁40MW、国电蒙电新能源托克托县40MW
光伏发电项目、国电蒙电乌兰察布察右前旗50MW以及国电蒙电乌拉特后旗40MW,均于2013年底前投产,享受1元/千瓦时电价,发电量超过电站设计年平均发电量,超发率最高达到5.4%。以此来看,其电站在内蒙较少受到限电的影响。
PGO的中期计划是五年内开发总装机容量为5GW的光伏电站,对PGO组织而言,电站开发设计、EPC、运维已经形成较有优势的竞争力,建设5GW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投资与电站金融交易方面还存在一些弱点。
这一点PGO会长徐忠在回顾总结中做了举例,比如融资资金的滞后导致建设资金的回款滞后。他表示,今后将逐步完善资金问题以形成良性和健康的闭环机制。
此前,PGO组织的投资业主主力为招商新能源,虽然招商新能源排名2013年光伏电站投资企业10强中第六位,但对于强强联盟的央企组织及雄心而言,稍显单薄。华北高速的加入在某种程度上补充了这块的实力,对华北高速而言,光伏是全新的领域,2014年下半年才正式进入,按照其计划,2014年投资持有170MW电站,2015年将继续收购500MW光伏电站。
冯国良表示,目前我们已经度过了电站质量关,下一步我们需要度过电站金融关。要形成闭环机制还需要寻找解决方案,比如引入优秀的民营投资公司,比如向金融机构开放,为PGO组织机构成员单位涉及配套的长期融资方案。
2014年许多投资大鳄如中民投、恒大等相继成立或进入光伏电站投资领域,光伏产业已经逐渐从以前产品制造走向真正的能源输送产业,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有更多的投资巨头进入,竞争将升级,兼并退出会持续,未来是强者之争。
“PGO组织的模式很好,7家央企都有各自的优势,捆绑在一起的实力不容小觑,现在的关键点,一是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能在磨合中越来越默契有利;另外就是金融这块,他们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如果能在这两方面完善,那么再强的竞争,PGO也能占的一席。”一位金融银行董事分析道。
据记者观察,此次内部会议引进了来自中资、外资银行、保险、信托、租赁、知名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高层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