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体现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党员、以更严的措施管理干部,国家能源局党组深刻总结有关腐败案件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两项规定。
《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和对有关腐败案件的深入剖析,对全局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出“五要五不”的具体要求。“五要”内容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要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要坚决落实限时办结,杜绝办事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要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五不”内容是“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
《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依据有关法规,按照具体、细化、可操作的原则,结合国家能源局近期发生腐败案件的教训和特点,为严防利益冲突,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特别是从事个体经营、投标活动、中介服务、承办事务、担任职务等方面提出“六不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在家属问题上栽跟头、犯错误,真正做到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