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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又一重要规划出台 事关燃油车禁售、清洁能源岛建设、双碳目标等
日期:2021-08-0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henl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海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战略定位

锚定“两个领先”目标,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区、生态环境质量标杆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两山”转化实践试验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海南样板奠定基础。

发展目标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整体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的美丽海南。

主要任务

1.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育绿色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分领域、分区域、分行业核算生态产品价值,搭建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基础数据库。

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

巩固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实践成果,鼓励省内生态环境优势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好的市县、乡镇、村、流域积极申报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等中部山区市县为重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总量核算,基于区域生态环境优势与产业发展需求,探索“两山”转化路径,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

2.主动落实“双碳”目标

面向碳排放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全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主动落实“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平台。开发生态系统碳汇方法学,掌握碳汇资源现状。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

碳减排重点工程

在洋浦、澄迈等地开展碳捕集封存、运输和利用的一体化示范项目。在临高金牌港产业园、海口江东新区建设零碳建筑。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科技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探索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建设碳普惠推广与应用工程,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清洁能源岛建设

建设分布式综合能源站。建设光伏、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设

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推进红树林及海草床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碳汇开发耦合工程,探索增汇途径。开展基于碳中和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理论研究。建设红树林及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试点及示范区。开展蓝碳交易方法学及机制研究。构建面向东南亚的蓝色碳汇交易平台。

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增效

在中部山区建设碳中和示范区。开展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建设农业生态增汇工程。推动绿色高效制冷示范项目, 加速淘汰氢氯氟碳化物制冷剂。开展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深度减排示范工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3.建设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


坚持陆海规划统筹、功能协调、环境质量标准衔接,以“美丽海湾”为总抓手,建设“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美丽海洋, 提升公众临海亲海的幸福感,建设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

“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建设

重点海湾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推进万宁小海,文昌清澜湾、冯家湾,海口东寨港,陵水新村湾、黎安港,儋州新英湾,澄迈边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建设

在铺前湾、三亚湾、海棠湾、亚龙湾、榆林湾、后水湾、峨蔓- 鱼骨湾、木兰湾、博鳌港湾、小海潟湖、石梅湾、新村湾、香水湾、龙沐湾、北黎湾、感城港湾、棋子湾、博铺港湾及花场湾等海湾开展“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创建。

4.打造环境质量全国“标杆”

突出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实施精细化环境污染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

提升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水源保护

开展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牛路岭水库、红岭水库、赤田水库等若干优质水源全岛供水研究;深入开展全省水源地问题摸排整治、在用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乡(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流域水环境治理

开展珠溪河、文教河、罗带河(含高坡岭水库)、东山河、三亚河、望楼河、铁炉溪、塔洋河、南罗溪、珠碧江(含珠碧江水库)、北门江、文昌江等流域水污染治理。

 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

实施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定安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和陵水黎族自治县等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

 水资源优化调度

实施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宁远河生态流量保障工程。

水生态修复

推进重点江河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重点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重点企业中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码头及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开展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移动源污染防治

实施港航岸电建设工程。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车船结构升级改造。控制燃油车保有量,加大以电动汽车、节能汽车为主的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应用,扩大公交客运、出租客运、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社会运营领域力争2025年实现清洁能源化。加快淘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加强扬尘、餐饮油烟、槟榔熏烤、烟花爆竹的监管体系建设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定安万宁、琼海、琼中、屯昌、陵水等槟榔主产区设立节能环保型槟榔烘烤技术与设备示范基地。推进海口、三亚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

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能力

建立省-市(县)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定时更新机制,常态化开展省和市县排放清单编制及更新工作。

保障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安全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以重点耕地、农产品超标区域耕地、化工园区、重要陆域输油管线周边等为重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高风险地块为重点实施土壤和地下水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在部分市县实施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工程。

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农村公厕建设、户厕防渗漏改造、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以及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

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补助扶持推广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有机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 实施生态防控、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测土施肥项目,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在田间地头、村口和农药经销点合理规划布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箱(有害垃圾回收箱),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能力。

5.维护自贸港生态安全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自然生态系统治理与保育,实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安全。

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

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修复以保护保育为主,核心区域实施封禁管护,保护和恢复热带雨林以及区域内珍稀植物、动物生境和栖息地。

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设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建设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遗传资源繁育基地, 新建3-5个原生境保护点。重点恢复和发展海南长臂猿、海南山鹧鸪、海南孔雀雉、海南坡鹿、坡垒、白木香、降香黄檀、野生稻、野生兰等种群数量。

昌化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实施昌化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工程, 包括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质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型土地整治与修复。

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以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南清澜港省级自然保护区、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亚龙湾青梅港自然保护区、三亚铁炉港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儋州新英湾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澄迈花场湾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开展岸线岸滩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恢复。

6.守牢生态环境底线

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系统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体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18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220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管网空白区。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琼海、东方、陵水、昌江、屯昌等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在昌江、洋浦等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废物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等。

7.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集成,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整合优化完善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提升省级和市县监测能力。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全省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配齐省及市县应急通讯设备、定位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分析设备等应急物资。试点建设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环境科技能力建设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本地科研院所能力提升工程。创建高规格、开放型、国际化的生态环境研究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创建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

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

在智慧海南建设框架下,整合已有信息化系统和信息资源,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集监测预警、综合分析、决策支持、环境监管、应急响应和公众服务等业务应用于一体的智慧环保决策平台。

8.弘扬现代生态文化

坚持广泛发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繁荣海南特色生态文化,在全社会厚植崇尚简约低碳的社会风尚,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绿色化,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

弘扬生态文化

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行动

开展专题宣讲行动,组织实践案例宣传,每年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与交流活动3次以上。

 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实施生态文化精品工程,组织创作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作品。

 生态文明全民教育行动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生产企业等各级各类培训体系。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创建工作,到2025年创建3-5个省级以上生态环境科普基地。

生态文明全民行动

组织开展各类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开展系列绿色创建、评选“海南生态人物”、发起“全民公约”社会倡议活动。引领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快递等活动。

绿色生态示范创建行动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县、生态文明示范村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绿色建筑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原标题:海南又一重要规划出台 事关燃油车禁售、清洁能源岛建设、双碳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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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易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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