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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收回”协议引争议 两份判决书“左右互搏”
日期:2021-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mengjinsh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一座投资6000万元的光伏电站,项目落成一年出头就被要求拆除,出租屋顶的企业则因诉讼陷入银行停贷,面临破产的窘境,两家企业损失保守估计达亿元。让双方陷入持久诉讼的起因却是一纸对于房屋出租企业土地的“收回协议”。

然而,在这一“收回协议”性质的“定义”上,石家庄同一法院的两份不同判决书中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表述:在民事判决中,涉租房屋、空地被界定为“列入政府拆迁范围”,而在另一份行政诉讼判决书中,则被界定为“不属于一般意义上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范畴”。那么,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两份判决书之间出了“矛盾”


2016年10月,石家庄乐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照公司”)租赁中友公司、满友公司(两家为关联公司且实际控制人相同,以下简称“中友公司”)厂房屋顶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租赁期为20年,预付三年租金235万余元。2017年4月10日电站正式开工建设,当年6月并网发电。

然而,在上述光伏电站建成投运后仅13个月,中友公司函告乐照公司:因租赁厂房被鹿泉区政府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清理电站设备。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房屋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乐照公司却并不认同。该公司法务人员认为,中友公司被当地政府约谈关闭企业并通过协议方式收回土地的情况不属于“拆迁”。并且,中友公司方面其实早在2017年4月7日就接到其工厂因环保问题要被关闭的通知,却迟迟没有通知乐照公司,目的在于逃避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

双方就此决裂并对簿公堂。

2019年7月,中友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乐照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在此次民事判决中,石家庄中院认定涉租房屋、空地被列入政府拆迁许可范围,判决合同解除行为有效。根据协议,基于此,中友公司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同样基于判决书中对于此事的认定,乐照公司随后起诉鹿泉区政府违法征收,然而,离奇的是,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中,判决书却又引用了另一个矛盾的说法:鹿泉区政府在答辩中表明,鹿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中友公司等达成《国有土地收回协议》,表明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系双方自愿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性,该收回行为既不属于一般意义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畴,也不属于赋予行政管理意义的《行政协议》性质。

同一个行为,民事判决认定为“拆迁”,但是在行政诉讼中,鹿泉区政府却自认“不属于一般意义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畴”,两者之间出现了明显的矛盾。记者就此联系了石家庄市中院,但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规划用途调整被否

那么,上述涉案厂房究竟有没有被政府依法列入拆迁许可的范围?

中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认为,自己一直配合当地政府的决定在办事,多个法院的判决也都认定属于“拆迁”,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今自己负债累累,自己也是受害人。

记者走访了中友公司附近的纸房头村,多位村民表示,“从未听说这片区域要拆迁。”

对于上述地块的用途,鹿泉区政府原计划将中友公司317亩保护区外的土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并决定对“该地块由区政府依法收回、公开出让”。中友公司与鹿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土地收回协议》,交回土地使用权后,中友公司将获得总计2.3亿元的补偿费,但协议特别规定了“保持房屋原状”“确保无纠纷后再进行交付”。此后,中友公司自行拆除了乐照公司在其厂房屋顶上面的部分光伏电站设备。

然而,根据鹿泉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和大河镇规划公示,鹿泉区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述地块的调整规划并没有得到批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否决了对上述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的申请,并明确表示,“该公司用地不宜调整为居住用地。”

鹿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对中友公司地块的土地收回不属于行政意义上的“拆迁”。

“当时是这中友公司主动向政府申请回收土地,才有了接下来的收回协议,目前还在收回的过程中。对于两家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那属于他们之间的商业纠纷。”该负责人称。

“既然租赁的房屋不存在被政府征收的情况,那么中友公司何来‘依法被拆迁’一说呢?”乐照公司的法务人员说。

陷入“死循环”

双方似乎正在陷入一个“死循环”。中友公司和地方政府签订了《土地回收协议》,中友公司终止了与乐照公司的协议,土地规划用途调整遭到否决,乐照公司设备被拆除,中友公司因诉讼资金链断裂……

多份公开资料可知,早在2017年4月7日,鹿泉区政府已明确要求对中友公司实施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切断生产用电。而在2019年9月的诉讼中,法院对中友公司实行7000万元的财产保全。随后中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名下公司土地、资金被陆续冻结。

“被关停之后企业部分搬迁到其它地方,但是公司之前的银行贷款却因为厂房和土地使用权被财产保全不能续贷,最终发生资金链断裂。”李某说,目前,他与政府签订的土地收回协议虽然有效,但是现在因为大部分厂房有银行抵押而无法交付。李某希望解决中友机电搬迁纳入鹿泉区过渡期规划,石家庄市政府的答复是“该公司用地不宜调整为居住用地”。

“我每天都被上亿元的负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李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位在石家庄鹿泉区拥有着十几万平米厂房的企业家如今举步维艰,公司上百名员工陆续被辞退,还欠下了上千万元的工资债务。

对于乐照公司而言,部分光伏电站设备已经被业主拆除,剩余部分也因缺少正常维护处于“裸奔”状态。“2018年底,我们的运维人员被阻止进入电站进行设备维护。直到2019年4月,我们发现电站发电量骤减,通过无人机航拍才发现,中友公司已经强拆了我们在其厂房上面的部分光伏电站设备。”乐照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5月底,乐照公司的光伏电站已彻底停止发电运营。“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这个项目10年左右即可以收回成本,接下去将带来较大的投资回报。”乐照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现在看来,这个项目面临着血本无归的结局。

如今,两家公司的关系依旧“剑拔弩张”,而核心的问题依然待解——这一“收回”协议究竟应该如何界定? 

原标题:一纸“收回”协议引争议 两份判决书“左右互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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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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