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因素“超预期”
时间回溯到2012年,当时国内
光伏产业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局之下,暗淡的前景让无锡尚德、江苏赛维等龙头企业艰难度日。
在此背景之下,新大新能源却逆势挺进增加新业务。与辽宁省朝阳县、中能国电联合启动光伏项目。根据当时公告,该发电项目的占地规模为1.2万亩,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人民政府提供生产用地,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达80亿元,由新大新材和中能国电在“十二五”期间分批分期进行开发建设。
按照常理来讲,投建如此大规模的项目必然需要多轮严谨的项目考察和详细的建设方案,但经过两年的建设后,新大新材今日公告却给出两大“后知后觉”的理由。新大新材表示,起初公司经过考察,确定当地的光照条件适宜建设光伏电站,而在后期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发现受土地地形地貌等因素限制。一般电站建设单体在10MW左右,导致建设完成的小规模电站后期运营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此外,当地土地不允许采取租赁等投入期限较长的方式获得,仅允许出让一种方式,导致公司所投资建设的电站项目资金量一次性投入过大,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资源并影响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持续增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今年4月份,新大新材曾想对新大新能源进行增资扩股,控股权间接转予乾智财富,但因后者自身原因,增资事项无奈终止。实际上,鹿行峰之所以愿意接盘,主要原因还是看中辽宁新大新的地皮。
新大新材指出,鹿行峰主要从事物流行业,鉴于辽宁新大新所获得的土地形状及面积均比较规整且毗邻高速公路出口,投入少量资金即可将未建设完成的厂房改造为物流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