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闽东电力与宁德市的四个县屏南县、柘荣县、古田县、周宁县分别签订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闽东电力与各县签约《新能源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县人民政府同意福建闽东电力在其县区域内开展开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并给予资源配置,支持闽东电力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闽东电力将在各县的国有资源(公共办公场所、学校、医院,产业园区,厂矿企业、工业厂房屋面)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并与当地民营企业合作,在其所属的园区、工厂、建筑屋面等区域开展分布式光伏及分布式陆上风电项目的投资建设。
据了解,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股[1998]30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闽东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按照厂网分开的原则进行资产重组,以其下属的17座水电站除土地使用权外的经营性净资产出资,联合闽东电力电器厂、福建省闽东水电综合服务公司、闽东电力勘察设计所和宁德地区输变电工程公司四家单位,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从签约的协议来看,闽东电力最早在5月20日便于周宁县签署了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协议。与福建省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时间同步。5月20日,福建省发文展开了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由此也成为启动屋顶分布式最早的省份。
闽东电力作为福建省宁德市属以水电、风电电力生产和电力开发为主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率先展开工作。根据闽东电力公告,截止至2020年底,其权益装机容量为55.62万千瓦,其中,水电权益装机容量36.18万千瓦,占权益装机容量的65.05%;风电权益装机容量19.44千瓦,占装机容量的34.95%。
原标题:闽东电力与福建4县签署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