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7月7日前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通知
日期:2021-06-2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zhuzeli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报送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科学编制、统筹规划、宜建尽建、应接尽接、试点先行”的原则,整县(市、区、旗)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营模式和新业态。

其中,申报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并要求于7月7日下午5∶00前,将整县、旗(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送审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逾期不再受理。

据了解,自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来,已经有新疆、河北、山东、陕西、福建、广东、江西、甘肃、安徽、浙江、山西省、内蒙古正式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已经扩展到12个省份。

附文件: 

 
 
原标题:7月7日前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整旗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通知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光伏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