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就加快推进河南省储能设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对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储能项目电网将优先调度;新能源配储能,比例不低于10%且2小时以上,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且优先并网。此外,鼓励储能设施以独立市场主体或联合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赚取差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项目,根据实际响应结果及时核发补贴。
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方面,因地制宜选择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制氢等技术,从电源侧储能项目、电网侧储能设施建设以及用户侧储能等方向加速推广。电源侧,优先支持当地水电、火电企业独立或共同建设“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项目;电网侧,电网企业要独立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电网侧储能项目;用户侧,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以及电动汽车等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原标题:河南新能源配储能将优先获得开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