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确保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价格调控和规制是减排和环保的核心渠道
《行动方案》明确,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从供给和消费两方面,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刘刚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行动方案》从能源供给、消费两方面,提出了推进电价、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重点举措,在充分考虑相关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综合调节供求两端,增强全社会节能减碳的内生动力,推动更多使用清洁能源,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将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淘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对污染和碳排放权利的定价,能够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价格配置资源的作用,可以同时从供给端和消费端引导资源转向环保低碳。从供给侧看,给予污染和碳排放以高成本,压制供给积极性。从需求侧看,科学合理确定碳权价格,并形成交易机制,能够起到节省碳权的作用。因此,价格调控和规制将是减排和环保的核心渠道。
以光伏发电为例,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过去十多年来,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升级不断加快,智能制造迅速推广,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也有了大幅降低,2020年平均上网电价已降至0.35元/千瓦时。今年有望全部实现平价上网,预计“十四五”期间将降低到0.25元/千瓦时以下,届时光伏发电成本将低于绝大部分煤电。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
刘汉元分析,从消费端看,交通运输用油约占我国每年原油消费的70%,而燃油汽车百公里油费约为电动汽车百公里电费的4到5倍。当前光伏发电已基本实现平价上网,发电成本实际已经降到了10美元左右每桶原油的价格,且发电全过程零污染、零排放。我国已形成了每年100GW左右的光伏系统产能,产品每年发出的电力,相当于五千万吨石油的当量。因此,要通过加快发展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
化、电力生产清洁化,加速“碳中和”进程。
优化储能发展模式 保障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
近年来,随着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持续规模化发展,全面替代化石能源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其在电源侧的渗透率逐步提升,需要电力系统同步提升实时平衡与调峰能力,以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有效消纳。而此次《行动方案》也提出,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
由于当前我国电力系统仍以燃煤火电、径流式水电为主,刘汉元建议,将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纳入对地方政府、电网公司的考核范围;逐步将煤电机组转变为调峰电源;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及其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针对《行动方案》提出的持续深化电价改革,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刘汉元表示,储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增强电力系统供应安全性、灵活性和综合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支撑能源转型的关键技术之一。结合储能技术的发展趋势,我国在未来政策制定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储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以及提升电网稳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设计合理的储能价格补偿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持续优化储能发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他建议,不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系统,以提高储能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支持发展系统侧集中式储能系统,将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基地纳入电力发展规划与统一调度范围,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引导鼓励储能以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参与市场交易,发展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
原标题: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 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