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省储能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根据此新政,山东储能电站多久能回本?
以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100MW/200MWh储能调峰电站为例。
根据《关于开展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独立储能电站提供调峰服务后,可能的收益点以及支出如下:
调峰补偿:200元/MWh、1.6倍奖励电量、充放电损耗成本。
结合以上的收益、潜在收益、以及损耗成本,算一下潍坊电厂调峰储能电站收益。
假设该电站的单位造价为1.6元/Wh,则该电站总造价为3.2亿元。
如按4%左右考虑运行维护成本,则全年运维费用:1280万元。
该储能电站全年净收入3495万元。
不考虑财务等成本,该项目静态回收期:9.16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持续时间5年。因此从第六年开始,该项目的调峰补偿收益、1.6倍奖励电量收益,将面临较大的变动。实际回收期可能会更长。
另外,对于独立储能电站,即非结合存量煤电建设的储能电站来说:
1.6倍调峰奖励优先发电量的实际落实,还需要与燃煤电站协商(山东基本不存在弃风弃光现象);
充放电损耗,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大概为0.32元/kWh左右,因此充放电损耗成本将进一步增加,同样规模的电站,这一成本将为2720元。
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静态回收期将进一步增加。
原标题:山东最新政策下,储能电站多久能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