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航特玻与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框架合同》。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玻”)破产重整,并指定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2月2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担任中航特玻的管理人。
2021年3月2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共有9名意向投资者报名,其中5名投资者于4月30前,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经主要债权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澄迈县人民政府、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后,最终确定香港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为中航特玻的重整投资人。
资料显示,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于2005年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全球领先的综合玻璃制造商,主要生产优质浮法玻璃、汽车玻璃、节能建筑玻璃等产品。信义玻璃是全球最大的浮法玻璃制造商,占有全球市场份额超过10%;是中国最大的LOW-E节能玻璃生产商之一,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之一,占全球市场份额约26.62%。
原标题:重磅:信义集团确定为中航特玻重整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