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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千瓦时“生态修复费” 四川甘孜州发布正斗一期200MW光伏基地竞争配置方案
日期:2021-05-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imaran_sx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5月14日,四川省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甘孜州南部光伏基地正斗一期项目(20万千瓦)竞争配置实施方案(2020年)》,该文件对正斗一期基地的光伏资源、送出条件、项目选址、土地性质等进行了明确。

根据文件,该基地申报的上网电价为平枯期结算电价,且不超过西川光伏发电项目指导价(暂按0.3923元/千瓦时执行),成交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丰水期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结算电价按照四川省丰水期(6-10月)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文件执行。

文件明确正斗一期所用土地均为草原,根据光伏电站用地类型及价格表,光伏阵列区租赁费用标准为200元/亩/年。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招标还明确了相关土地税费的征收标准,这在国内大型光伏基地招标中尚属首次。

根据税费征收信息,耕地占用税标准为31元/平,植被恢复费为2900元/亩,均按照全部征占用面积计算。如果按照100MW光伏电站占地3000亩计算,正斗一期200MW光伏基地土地税费合计将超过1.5亿元。

此外,文件还明确要求项目开发企业向甘孜州缴纳生态修复费,以0.03元/千瓦时为标准,按照实际发电量,按年缴纳,连续缴纳10年。

文件明确项目申报电价应该考虑20万千瓦公告会基站及送出线路建设成本费用,即按照60万千瓦公共会基站及送出线路总建设成本的1/3考虑电价测算边界条件。中标企业应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开发合同,3个月内到四川省能源局备案,次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并且明确最低电价中标。

原文如下: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甘孜州南部光伏基地正斗一期项目
(20万千瓦)竞争配置实施方案(2020年)》的公告

2021年4月,四川省能源局审查通过了《甘孜州正斗一期项目(20万千瓦)竞争配置实施方案(2020年)》,同意通过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光伏基地项目竞争配置工作。

现予以公告。

附件:《甘孜州正斗一期项目(20万千瓦)竞争配置实施方案(2020年)》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3分/千瓦时“生态修复费” 四川甘孜州发布正斗一期200MW光伏基地竞争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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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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