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 鲁迅
10月20日,发表了一篇题为《EPC:上海嘉定分布式光伏并网过程很痛苦》的文章,报道了该地供电公司在光伏电站的并网接入过程中消极怠慢,百般刁难的行为。文章发布后引起很大关注,同时也收到了更多EPC企业反映的类似问题。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调动了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然而,现在很多EPC开始怀疑,由国家战略决策和市场努力推动起来的商业热情,正在被各种地方性“关卡”慢慢吞噬。
近两年来,各地涌现出的光伏卖电第一人不断被媒体关注和报道,更多的人正在逐渐了解光伏,敢于“吃螃蟹”的人和企业开始尝试这一相对新鲜的事物。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却止步于繁琐的各种程序中,甚至有人直言“让人抓狂”。
有EPC呼吁:必须将这些搬上台面上讨论,不然永远解决不了。他们要讨论的都是他们在项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现在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
1、物业关难过
近日,某EPC向小编反映,上海某小区的物业以光伏有辐射为由坚决不同意该小区业主林先生安装光伏系统。在EPC和林先生共同解释光伏的安全问题后,该物业仍以各种安装问题为难业主,并要林先生签一份“若将来房屋漏水,绝不找物业处理”的文件。虽然EPC对自己安装工程质量很有信心,但是林先生却犹豫了,若将来房屋漏水不是由光伏项目引起也不能找物业,该如何解决?
该EPC表示林先生的积极性已经明显下降了,虽然林先生还在和物业协商。林先生曾在德国待过一段时间,觉得德国安装光伏系统非常简单方便,于是回国后也想在自家屋顶以及公司屋顶安装光伏。但是现在,自己屋顶安装都这么麻烦,根本不敢想象在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系统会遇到什么阻碍。
此前,也报道了一个上海航头镇因物业阻扰而无法安装光伏系统的项目。当时,由于业主祝女士想在自己花园中搭建钢架来安装光伏,物业以需要取得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同意为由阻扰系统安装。祝女士近日向Zoom小编表示,城市建设执法局向其表示“光伏发电是新生事物”,最终物业不再阻扰,现在项目接近完成。祝女士为安装一套光伏系统多方跑动,联系了多个部门甚至找过律师,她只是想用清洁能源就那么难吗?祝女士说浦东新区还是比较支持光伏发电的,但是她希望有明文规定以减少普通用户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的麻烦和阻碍,也让相关部门能更快执行。
不止林先生和祝女士在安装光伏系统时遇到物业阻扰,还有很多普通用户因为物业不理解、不支持而无法安装。而物业阻扰的理由也很充分:有污染、有碍美观、违法搭建、不安全……甚至有时需要取得整个小区业主的同意才能取得物业同意。任何一条拿出来都能让业主困扰纠结一番,在一个又一个部门的盖章下,最初的热情到最后还剩几分?
好消息是,安徽已经出台新规,明文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既有建筑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坏消息是,也只有一个安徽省有这么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