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此次主要调查各类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应用现状,具备必要荷载能力。具有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潜力的屋顶情况,2022年6月底前可建成。拟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方式建设的屋顶情况,开发区和企业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意愿及意向,电网接入条件和拟采用上网方式等。
通知强调,屋顶是光伏发电的重要载体,利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有不占用土地的优点,是国家和江西省重点的发展方向。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通知如下:
1
日期:2021-05-12 | [复制链接] | |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