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监管,我们编制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并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13年11月26日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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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监管〔2013〕459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