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提出按照”开工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建设完善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
《通知》要求,2021-2023年期间拟建、在建的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供热、制氢以及地热项目等均需入库,且要具备用地、用林、生态环境以及市场消纳等支撑条件。
具体而言,风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光伏项目主要包括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入库项目应明确投资主体且与项目地所在县(区)政府达成投资或租赁协议。项目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满足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物、军事等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其中,光伏电站提供拟占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以及场址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
原标题:山西:完善可再生能源三年滚动项目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