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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希望五部委金融支持光伏发展举措真正落实落细
日期:2021-03-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imaran_sx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五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在补贴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成本大幅下降,已基本达到平价水平。但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大、补贴长期拖欠等问题依然存在。那么,此次《通知》的印发,将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能够缓解行业资金压力

据了解,由于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造成部分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因此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对此,《通知》明确表示,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通过核发绿色电力证书方式适当弥补企业分担的利息成本,对于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方,以及资金需求特别迫切的企业可先行开展试点。

“从解决补贴拖欠给企业造成经营压力的方面看,此次《通知》印发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是利好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行业因补贴拖欠带来的资金压力。”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表示。

过去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可再生能源补贴大规模拖欠发放?“部分原因在于我们低估了行业的发展能力,所以这方面的预估和判断一开始不是很精准。”李丹认为,可再生能源附加调整和补贴额度都未能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同时存在大量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并未按要求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能做到附加的应收尽收。”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记者,《通知》的发布表明了国家以目标为引导,以问题为导向,为企业纾困,支持和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态度。“30·60”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一系列的政策都在向新能源方向调整,作为五部委联合针对过去欠补所发布的文件,体现了国家对行业发展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应收尽收”罚则有待制定

《通知》提出:“为保证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来源,各相关电力用户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在李丹看来,应收尽收才能保证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否则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通知》的要求非常符合能源行业发展需要,但是如何进行监管?对于未做到应收尽收的情况怎样进行处罚?是该政策落实的关键。”

彭澎认为,该内容其实牵扯到的是长期以来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收缴不足问题,由于过去自备电厂是不需要缴费的,现在开始收缴费用工作,还存在一定难度,所以接下来在对相关电力用户足额征收的同时,需要各地方政府重点组织燃煤自备电厂做好电价附加拖欠核查和补缴工作。

政策细则需尽快出台

虽然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通知》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影响积极,但也有不少可再生能源企业坦言:“希望《通知》提出的举措能够真正落实落细,要不然只能是‘精神鼓励’。”

中国工商银行投资银行部研究中心钢铁行业首席分析师罗荣晋分析认为,此次五部委的通知主要着眼于解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当前的存量资金问题,一定程度上通过展期、续贷、降低利息等手段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但并没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其实需要更多的增量资金投入其中。“所以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外,股权资金等其他形式更加灵活的资金将是风电、光伏行业所急需的。”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相关企业希望举措真正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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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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