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热资源丰富,上世纪70年代开始利用地热发电,但受制于电价政策不明确、资源勘查程度不足、地热矿产资源税征收等原因,企业参与地热开发的积极性不高,导致我国地热资源探明率和利用程度偏低,整个产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地热发电装机排名也已从世界第8位下滑至全球30位开外。
地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同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发电效率高,可作为稳定的基荷电源。我国高温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藏南、川西、滇西等地,在这些地方开展地热发电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改善能源结构、提振地方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建议国家从电价保障、勘探投入、减免相关税收等方面提供给予地热发电应有的政策支持。
首先,加快地热上网电价政策的研究与出台。从我国风电、光伏发展历程看,适度的鼓励政策对于产业快速升级以及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建议参考“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早期电价政策,加快推动地热上网电价政策尽快落实出台,以吸引国内企业的资金投入,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的突破。现阶段,建议地热发电上网电价定为1.05元/千瓦时,后续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逐步调整。
其次,地热资源开发的前提是通过勘查查明资源。建议加大中央财经投入,加大地热资源勘查力度和精细度,特别是基础调查工作,促进地热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因为新出台的资源税法影响,地热产业面临着极度的发展困境。地热矿产资源税对于国家整体税收影响不大,但对于地热产业高质量发展确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基于地热能可再生能源基本属性,考虑到地热产业处于培育阶段,建议对于按要求回灌的水热型地热能实行减免矿产资源税。
原标题:地热发电急需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