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提出2021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
行动计划强调,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力争到2021年底,逐步提高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其余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零关税”进口车辆暂不列入统计);新增及更换的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海南要制定全省2021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全省新建充电桩10000个,确保2021年底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总体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海南将支持有条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试行)》开展油/氢综合站建设试点,研究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鼓励政策,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
海南将出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方案》,推动解决车辆购置成本过高、充电时间长、电池衰减快等问题,力争2021年推广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2000辆,鼓励相关市县合理布局换电站建设。
原标题:海南省要求新增及更换的公务车、公交车、网约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