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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南:光伏发电照亮乡村振兴路
日期:2021-02-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dingy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图为孝南区肖港马鞍村联村光伏发电站一角。新华网发

牛年新春,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朱湖办事处四汊生产队,夜晚的村庄格外明亮,党支部书记李应春高兴地说:“光伏发电为村庄的低成本亮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像四汊生产队这样的村庄在孝南区不在少数。近年来,孝南区采取政府注资、村级自筹、部门帮扶等多种途径,累计投入资金4852.95万元,先后建成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4个,其中村级电站19个、联村电站5个,电站建设总规模达6.966MWp。

2016年至2020年,这些乡村电站的上网电量1698.74千瓦时,上网电量收益共计1563.26万元。光伏电站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为脱贫攻坚作出了重要贡献。

光伏电站落地后如何妥善管理,发挥更好的效益?孝南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湖北同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光伏电站运维工作。

“公司有专人负责《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中心》实时监测,每天发布电站在线及发电情况,出现故障第一时间现场排除,确保电站在线率100%,发力平均能力达到95%以上。”孝南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政府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全面进行资产鉴定,落实电站验收确权,将资产合法化归属到村集体,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为了保障群众增收,孝南区还出台了《孝南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等支出;2020年以来,共开发安置光伏公益岗位644人,支付公岗和劳务工资384.81万元,占光伏收益的89%。

孝南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孝南区创新光伏管理机制,光伏发电收益集中账户管理,区级统筹安排,制定光伏扶贫项目国家补贴垫付机制,在国家补贴资金拨付与当地“一月一结算”政策兑现时间不同步时,先行垫付,以确保资金及时正常发放到村级和群众手中。(李晓笛、胡仕鼎、万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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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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