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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节能新疆阿克苏柯坪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二期
日期:2021-02-0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项目地区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区柯坪县

项目阶段
截止2020年5月,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采购

业主方
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中标方及中标金额
EPC总包--中能建新疆电力设计院--9274.84万元(其他资金)
储能变流器--北京索英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资金)

当地项目相关政策
2019年2月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储能装备制造企业来疆投资建设发展储能产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等政策和文件。

2019年2月19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在全疆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到,鼓励光伏电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鼓励储能与光伏电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配置储能电站的光伏项目,原则上增加100小时计划电量。

2019年2月19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区储能电站布局规模只保留了南疆三地州的布局、取消了其他地州的装机规模;明确确鼓励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并获取收益等。

2019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自治区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项目清单》。

2019年6月30日,新疆发改委、新疆能监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试点的通知》,明确储能对于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 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変革具有重要意义 并提出相关要点。

2020年3月25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是指在火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发电上网关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或汇集站发电上网关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等企业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规定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的电量进行补偿。

2020年5月6日,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发改委组织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和储能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南疆光伏储能等光伏侧储能和新能源汇集站集中式储能试点项目的建设。

2020年5月13日,新疆发改委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其中指出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结合预期上网电价、电网相关规划、地区消纳情况、项目接入条件、储能调峰措施等,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确定当地拟申报国家补贴项目名单,公示后于5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5月26日,新疆发改委发布了《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暂行规则》,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储能设施所充电的电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0.55元/千瓦时。

原标题:国网节能新疆阿克苏柯坪光伏储能联合运行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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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储能领跑者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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