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三种形式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风光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
“风光储一体化”,也就是增加了储能之后优化利用的“风光互补”,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类一体化项目。根据目前国内的资源分布情况,“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应优选风资源和光资源较好的地区。该类项目选址用地较为广泛,可考虑开展的区域集中在河北、山西、内蒙;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域。
“风光水储一体化” 项目除风、光资源外,对水力资源的要求相对较高,可考虑开展项目的省份主要是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西北的青海以及东北部分地区。
“风光火储一体化” 项目由于牵涉到火电的灵活性改造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等,短期内较难具备大规模实施的条件,但也可以在陕北、宁东、新疆哈密、山西、内蒙等原有的大型火电基地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在建或签约项目
目前,内蒙古通辽市现代能源“火风光储制研一体化”示范项目已开工建设,多家央企与各省市签署了“风光火储一体化”协议,为我国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奠定基础。
“风光”、“水光”、“光储”被多个省份列入十四五规划
各省十四五规划陆续出台,光伏、光+储能、水风光、光热等新能源被多个省份列入十四五规划。其中,江苏、西藏、四川、甘肃酒泉、陕西等6个省份明确了累计120GW新能源装机规划,河北预计光伏新增规模将超22GW。仅四川、山西、广东计划新能源产业收入总额已达到9230亿元,甘肃酒泉计划建成千亿级规模清洁能源产业链、陕西着力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根据各省十四五规划,可以发现,西藏、陕西、酒泉等西北省份重点布局风光储等新能源;吉林、辽宁、河北、广东提出发展氢能、光伏等能源;山西、青海对光伏制造和发展提出了要求和规划;江苏、四川发展水光互补基地;福建、河南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西藏
西藏自治区印发了“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文件指出,加快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油气和其他新能源互补的综合能源体系,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加快推动金沙江上游(藏川段)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完善西藏电网骨干网架,加强与西南电网互联。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甘肃酒泉
酒泉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集中精力做大产业规模,做优发展质量。加大平价风光电开发力度,力争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促进风光电上网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
陕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推动能源化工产业清洁化高端化发展。调整优化煤电布局,积极发展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能源化工基地。
山西
《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指出,以晋中、吕梁、长治为重点,加强重大项目培育和产业链招商,整合提升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光伏制造产业链,完善专用设备、光伏玻璃、金刚线、银浆等配套体系,打造光伏制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发挥山西省光伏产业联盟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创新,统筹内外创新资源,培育行业创新平台,推动前沿领先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加强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品牌产品,形成产业高质量增长态势,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基地。力争到2022年,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30亿元。
青海
青海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动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和认证制度,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江苏
江苏省能源局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天宁区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现代高端纺织产业区、南通海门市余东镇、秦州姜堰区、无锡江阴市以及省内泰州兴化市共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设。
四川
四川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指出,统筹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中国“气大庆”、特高压交流电网、水风光互补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根据四川发改委官方消息,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规划评审会召开。该规划修改完善规划后,将按程序报批,为四川省“十四五”及以后光伏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四川“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十四五规划总装机容量预计20GW。
根据四川省能源局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启动光伏基地编制规划工作,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GW。
吉林
吉林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指出,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整合东部抽水蓄能和西部新能源资源,建设吉林“陆上三峡”工程,扩大“吉电南送”,撬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
辽宁
辽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指出,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加强和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煤、油、气、核和新能源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河北
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到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城市,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推进坚强智能安全电网建设。
根据之前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北在建的、计划2021年底前并网的光伏项目规模就高达1294.3万kW,计划在十四五末完成的储备项目包含三类,其中光伏项目911.5万kW,可以预计河北省十四五光伏新增规模预计将超过22GW。
广东
广东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广东广州发布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0—2022年),开展风光储一体化等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发,推动南沙建设“风、光、岩、燃、热、储、荷” 多位一体的微能源网示范工程。
福建
福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指出,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打造绿色、智慧、安全的现代化电网。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实施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推动低碳城市、低碳园区试点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河南
河南省发布《关于制定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到,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推进能源革命,谋划建设外电入豫新通道,加快国家主干油气管道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沿黄绿色能源廊道,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北京市
北京市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核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
推广新能源+储能+局域电网供电模式,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满足需求缺口。建成乌兰察布和通辽两个一体化项目,再谋划一批源网荷储项目,打造国家最先进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宁夏
优化新增新能源区域储能开发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光储”“风储”“风光储”等一体化开发模式规划布局新能源。
原标题:江苏、河北、广东、福建......16省“风光水火储”、“风光”、“水光”、“光储”在建项目及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