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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2022年新建新能源项目配10%+2h储能,给予1毛/度补贴,优先消纳
日期:2021-01-2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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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侧储能补贴方案正式落地。

1月18日,青海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对"新能源+储能” 、"水电+新能源 + 储能”项目中自发自储设施所发售的省内电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0元运营补贴,如果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使用本省产储能电池60%以上的项目,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增加每千瓦时0.05元补贴。

文件要求,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新建、新投 运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系统,使新增水电与新能源、储能容量配比达到1∶2∶0.2,实现就地平衡。

此外文件还明确优先保障消纳,电网企业要与储能电站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确保"新能源+ 储能” 、"水电+ 新能源+ 储能”项目和独立储能电站优先接入、优先调度、优先消纳、优先外送,保证储能设施利用小时数不低于540小时。

补贴对象为2021、2022 年投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 ,由电网企业每月按电量及时足额结算,补贴资金纳入电网企业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降价预留资金统筹解决,补贴时限暂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底,青海电网总装机规模达到403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2445万千瓦,占比超过全网总装机规模的60%,达到60.7%,光伏超过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与此同时,青海的弃光率开始逐步攀升,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前三季度,青海弃光电量9.4亿千瓦时,弃光率7.0%,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形势的发展让储能角色日益吃重。

在2020年举办的第二十一届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青海方面与国内多个储能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其中海博思创拟在德令哈投资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国网时代与格尔木市签订“国网时代青海海西吉瓦级储能电站示范工程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上海诚通基合基金管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拟在海西州投资建设2GW储能项目。

附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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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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