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公布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1105号)要求,各地开展了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以下简称“论证库”)组织申报工作。截至1月15日申报截止时间,各地共报来申请纳规项目523个,共计3455.8万千瓦。我局按照申报支持性文件规范对收到的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结果通知如下:
一、推进能源转型,加强项目储备。为做好我省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支持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论证库调整实行“宽进严审”原则,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本次申报论证库项目(共373个、容量2075.34万千瓦)“照单全收”,同时结合地方申请对原论证库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论证库见附件,支持入库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在纳入消纳方案前不得建设。
支持各地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对于支持性材料不齐备,或初步论证结论不明确以及意见为“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暂不予纳规,待外部建设条件改善、相关企业按申报规范补充完善支持性材料并取得明确的论证意见后,仍可申请纳入规划论证项目库。
二、坚持有序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申报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未落实项目用地即盲目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无视电网接入条件盲目申报项目等行为,不仅自身项目不能通过审核,也扰乱了光伏发电开发市场秩序。为此,必须重申我省光伏发电坚持有序发展原则。企业须严格按政策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科学合理安排投资。后续将研究政策对违规企业作出处理。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近期项目库审核将继续按“宽进严审”思路,严格审核项目支持文件。
对于本次纳规申报组织工作中上报材料规范、有关项目意见明确的鹰潭市发改委、萍乡市发改委予以表扬,请各设区市发改(能源)部门向上述单位学习,共同营造光伏发电发展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