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既是攻坚利器,又是坚实保障,是增加群众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措施。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金安区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多年来取得一系列成效,积极助民增收促发展。
规范资产管理,确保确权到位。金安区累计投资30808.493万元,建成集中光伏扶贫电站478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1000座,总装机容量42.5MW。出台《金安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电站权属,其中户用光伏扶贫电站1000座确权到户,集中光伏扶贫电站478座确权到村,并建立三级光伏电站资产管理台账。
规范运维管理,用好信息系统。成立光伏扶贫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光伏产业日常数据收集、电站维护等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全生命周期监管,借助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电站接入数据和运行情况,确保电站持续、正常运营,不断提高光伏扶贫项目运维水平。
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公益属性。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确保光伏扶贫持续发挥效益,2020年重新修订《金安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管理及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明确光伏收益的80%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贫困户年度增收约3000元,行政村实现年度5-7万元收益。
规范公益岗位管理,突出特色管用。在有收益分配的村级光伏电站所在村多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吸纳群众意见,科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积极安排贫困劳动力参加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或扩大再生产,通过劳动实现务工收入。2020年该区128座有收益分配的村级光伏电站,累计到账电费收益约627万元,其中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542万元,占收益的86.5%。各乡镇街共计用光伏电站收益开发公益岗位855个,辅助性、临时性岗位1439个,带动贫困人口2294人就业,有力保障了贫困劳动力的稳定收入。(王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