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包头市工信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建议中明确规定: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完善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核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已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到期退出。
此前的12月2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全区50.46%的国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在草原森林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再新上矿业开发和风电、光伏项目,停止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
原标题:内蒙古十四五规划建议:已批准在建运营光伏项目到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