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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案出台
日期:2021-01-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记者朱妍报道: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下称《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下称《名单》),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碳排放配额是指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发电机组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包括化石燃料消费产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和净购入电力所产生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根据《方案》,发电行业及其他行业自备电厂,2013-2019年任一年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即纳入2019-2020年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折合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据此,《名单》首批纳入2225家重点排放单位,要求1月29日前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

《方案》提出,先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省级行政区域配额总量,再进行总量加总,最终确定全国配额总量。目前,对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采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所拥有机组的配额量,配额量为其所拥有各类机组配额量的总和。

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正在推进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行动方案,其中加快建设碳交易市场是重点内容。全国碳市场以试点为基础,自2013年7个试点碳市场启动以来,现已成长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截至2020年8月末,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92.8亿元,共有2837家重点排放单位、1082家非履约机构和11169个自然人参与交易。

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十二五”是试点先行,“十三五”是为全国碳市场打基础,“十四五”是我国碳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我们将实现从试点先行到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从单一行业突破到多行业纳入、从启动交易到持续平稳运行。”

原标题: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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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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