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关于孙公司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上披露了《关于孙公司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2020-059)。公告中披露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整合和优化现有资产结构,公司下属孙公司宁波保税区弘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将徐州丰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丰县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丰县耀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沛县伟科特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这四个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转让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为 16,100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四家公司股权,上述四家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现就本次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出售股权是否涉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相关条款作出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 二、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标的公司股权,上述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
司不存在为上述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的情况
(2)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土地租赁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四个电站项目公司存在土地租赁情况,均由项目公司与当地政府等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均尚在租赁期限内。上述土地租赁情况对本次交易没有影响。
(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亦不产生关联交易。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 排。
(5)所获资金的主要用途
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后,相关股权出售所得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公司未来业务开拓、推进战略转型所需。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原标题:亚马顿:关于孙公司出售光伏电站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