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再是北山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之一,与父亲于代样均为残疾人,劳动能力低,平常靠公益性岗位与政府补贴生活。去年,于再加入了罗源县第二期贫困户联村光伏发电项目,今年1月,于再拿到了第一笔“阳光收益”446元。“有了这笔钱,我们一家的生活就更宽裕一点。”于再开心地说道。
于再所说的“阳光收益”来自罗源县第二期贫困户联村光伏扶贫发电站。2019年6月,罗源县投资99万元,在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修建光伏扶贫发电站,总面积1600平方米,装机容量125千瓦,并与99户贫困户签订代建代管协议。
罗源靠山沿海,平地资源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4户2675人,其中无劳动能力的有176户314人,由贫困村或贫困户自行修建光伏电站不仅建设成本高、分散管理难,且发电收益归村集体,需要二次分配,如何确保这些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
2016年,罗源县率先在福州市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整合资源,修建光伏扶贫发电站,探索节约化、集约化光伏管理模式,由扶贫办牵头,各单位配合选择在县气象局、台商投资区工业厂房等屋顶修建联村光伏扶贫电站,让收益直接到达贫困户或贫困村手中。
罗源县干部检查了解台投区光伏扶贫项目营运情况。
“参与光伏扶贫的贫困户几乎都身患残疾,大部分只能依靠转移性收入维持生活,如慰问金、低保金、养老金等,难以通过就业、创业方式稳定脱贫,光伏扶贫可以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罗源县扶贫办主任龚琪说。
贫困户联村光伏发电的效果显著。2017年,罗源县在县气象局屋顶建设装机容量为110.55千瓦的第一期贫困户联村光伏扶贫发电站,过去两年,43户脱贫户因此受益。“去年,一期光伏电站年发电量为91470千瓦时,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收益约10万元,平均每户贫困户分得收益2000元左右。”龚琪解释道。
龚琪算了一笔账,二期光伏发电站每年发电量在13万千瓦时左右,按照每千瓦时电0.39元,再加上国家补助每千瓦时0.42元,每年可产生10万多元的发电效益。供电公司每个月将电费收入汇给城建公司,再由城建公司按照比例直接打到贫困户的个人账户,99户贫困户在今后20年内,每户每年可增加1000多元收入。
除了贫困户联村光伏扶贫发电站,罗源县还推出贫困村联村光伏扶贫发电。“一经推出,罗源县31个贫困村中有21个贫困村申请修建光伏电站。”龚琪说,有别于收益到户的方式,村级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将作为村财收入,主要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扶贫领域,以达到惠民扶贫的目的。
光伏设备出了问题怎么办?对此,罗源县采取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光伏发电运维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等公共服务工作,将发电收益中的5%作为电站维修基金,5年内非人为损坏的免费维护,5年后仅收取材料成本费,同时每年还投入4万多元保险费,以减轻因台风等不可抗因素而造成的损失,让贫困户无后顾之忧。
县里还建立光伏电站监控云平台,通过电脑、手机可实时监测电站运行、发电收益等情况,确保光伏电站发挥最大效益。“通过监测软件,我们可以马上发现问题,若设备出现问题,就会自动发出警报。”龚琪说。
目前,罗源县光伏扶贫模式已惠及全县11个乡镇贫困村及贫困户,包括1个贫困村联村光伏扶贫电站、2个贫困村联村光伏扶贫电站,3个村级光伏电站,光伏扶贫已覆盖全县。(肖丹 刘其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