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截止到2019年底,光伏扶贫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的规模是2636万千瓦,惠及415万户,大概每年可产生的发电收益是180亿元。而取得今天这个成绩,离不开的是各个省市的共同努力。
山西:
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目前已建成5532座光伏扶贫电站,累计结算收益26.68亿元,惠及9477个村,帮扶带动56.8万贫困人口致富增收。
今年截至9月底,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已结算到村收益12.46亿元,设置公益岗位近10万个,带动20多万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岗位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实现增收。
河南:
河南省自2016年启动光伏扶贫工作以来,已建成并网光伏扶贫项目20005个、268万千瓦,惠及贫困户40余万户,规模居全国之首。
目前月发电量超2亿千瓦时、电费收益9000余万元、扶贫补贴近3000万元。
河北:
自2015年开始试点到2019年底,河北建成光伏扶贫电站发电装机容量达392.3万千瓦,投资约268亿元,装机规模居全国首位。
河北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在全省43个国家级贫困县,其中: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101个、266万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148个、126.3万千瓦,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4267个,占全省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的71.8%,实现了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光伏扶贫电站可连续20年发挥扶贫作用,年收益约8.7亿元。
甘肃:
截至7月底,纳入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约293.51万千瓦。国家累计下达光伏扶贫规模1910万千瓦,帮扶贫困户407万户。甘肃省光伏扶贫项目规模127.6万千瓦。其中,村级电站92.1万千瓦,共计受益389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8.9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年利用小时数1100小时计,电价为0.75元/度,村级电站年收益可达7.6亿元。
青海:
截至2020年8月底,青海省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21.4亿千瓦时,总收益16.05亿元,村均获益40万元以上,最高的超过100万元,整体效益超过预期。按照现行可再生能源发电“持续20年享受财政补贴、确保收益稳定”的政策,光伏扶贫累计收益可达到100亿元以上。
通过光伏扶贫,全省1622个贫困村全面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收入可用于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农牧民教育培训、临时救助等,有效解决了贫困村“有心作为、无钱办事”的难题,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
湖北:
恩施市在光伏扶贫中按照光伏扶贫+公益岗位+贫困户模式,充分利用当地荒山、荒地及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产生稳定收益,实现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建成光伏发电站93座、装机容量达5313.07千瓦,累计收入829万元,发展村级小型公益事业惠及贫困户21000余户,面向贫困户开发公益性岗位493个。
安徽:
截至今年11月初,合肥地区并网光伏扶贫项目6256个,总容量达26.146兆瓦。全市累计结算光伏扶贫电量9298.3万千瓦时,支付购电款3529.96万元,转付补助资金5045.98万元。光伏“金太阳”带来新希望,有效促进了贫困群众增收,打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
宁夏:
自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以来,宁夏总投资10.6亿元,建成373座村级电站、310个户用电站,发电3.52亿度,结算电费2.56亿元,10个县(区)421个贫困村、5825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
截至今年9月底,在西吉、彭阳、海原、永宁等7个有光伏扶贫村集体收益的县(区)设置了4328个公益岗位,发放岗位工资2166.3万元,分配给贫困村集体收入560万元,5593个贫困户户均屋顶租赁费和电站分红年收益1310元。
湖南:
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9月底,湖南省累计并网光伏扶贫电站4131个,并网容量86.38万千瓦,结算发电收益4.78亿元,受益贫困群众8.33万户。
重庆:
据了解,在光伏发电方面,重庆巫山县共建成光伏电站414个,总装机容量为6774千瓦,总投资5007.3万元,村级光伏电站覆盖105个贫困村、1个非贫困村。2020年已累计发电453万度,累计上网电费179.6万元,已发财政补贴23万元。
山东:
“十三五”期间,国网山东电力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累计完成10555项光伏扶贫项目并网,优化电费结算和服务流程,累计上网电量32.85亿千瓦时,发放国家补贴18.59亿元,支付率100%,确保了贫困群众足额享受光伏扶贫成果。
云南:
自2017年起,昆明市在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分3个批次完成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130MW装机容量无障碍顺利并网发电,惠及1.4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陕西:
陕西省80个县(区)共建设1646座光伏扶贫电站,总投资73.6亿元,全部电站可带动19.4万户贫困户脱贫增收,在电站运营25年内,总收益超过200亿元,其中可获国家补贴资金约110亿元以上,将有力的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收益稳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作用。
内蒙古:
2016年,内蒙古光伏扶贫工作启动,现已全部建成并网164.7万千瓦。目前,31座集中电站和430座村级电站全部纳入国家财政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范围,涉及11个盟市43个贫困旗县,可带动2187个贫困嘎查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并持续收益20年。
广西:
截至2020年9月底,贵港网区255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累计发电量850万千万时,累计发放并网发电电费及补贴金额619万元,所得收益已全部用于当地贫困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改善。